ST百利9月9日公告,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西藏新海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新海新”)告知函,申请人王金福以新海新在多家法院涉案并未能按时清偿债务,且已寻找到有意向对被申请人进行重整的投资人为由,于2024年7月16日向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(以下简称“堆龙法院”)申请预重整。堆龙法院于2024年7月23日出具《民事裁定书》,裁定对申请人王金福的预重整申请不予受理。王金福随后向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。
截止目前,上述预重整申请尚未被拉萨中院正式受理,新海新后续是否进入预重整或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。新海新如后续实施重整程序,可能导致其在公司的股东权益发生调整,进而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动。
截止目前,控股股东新海新持有公司股份146,114,350股,占公司总股本的29.80%,其中,新海新累计质押股份总数为116,645,200股,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79.83%;新海新累计被司法标记及冻结股份总数为146,114,350股,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100%。